2006年國家音樂廳有《發現史特勞斯》演奏會,為了感受現場與唱片的不同音樂體驗,我與陳韻琳女士一起事先聆聽唱片後再去聆聽現場。但是我對史特勞斯的喜好不多,所以引發一些看法可能來自不夠理解這位音樂家。因此放在這個分類,意謂著『極有可能出錯』!也請讀者網友們不吝批評了....:)
我們欣賞的是 EMI 由肯培指揮德勒斯登國立管弦樂團的史特勞斯管弦樂全集。
從貝多芬的創意之後,他獨門的對位法與室內樂式音樂語法,還有心靈躍升式的音樂語言,我一直追蹤不到後來的音樂家有誰繼承了。舒伯特與布拉姆斯雖然是我的研究重心,但是他們兩個主要是音樂的『氣質』這種絕對個人主觀的因素,導致我認為他們兩個是可比貝多芬的3B2T一族,並不是追蹤到他們繼承了貝多芬上述的音樂語言。
後來在法國的古典音樂傳統中發現,從法蘭克、聖桑經由佛瑞、丹第、夏布里耶到皮爾奈、拉威爾、浦朗克,都找到了貝多芬上述音樂語言的繼承者;這是我現如此偏好法國古典音樂的最重要因素。
於是對比之下,很明顯就『對位法與室內樂式音樂語法、心靈躍升式的音樂語言』這些要素來說,史特勞斯是繼承到非常少的。大陸書店出版的音樂解說全集中,門馬直美是貝多芬之重量級執筆者;他也寫史特勞斯,並宣稱史特勞斯的對位法甚為精妙。但是與我追蹤到的法派音樂家相比,別說是聖桑與拉威爾這兩大高手,連浦朗克都贏史特勞斯贏得一蹋糊塗。
這是怎麼回事?為什麼史特勞斯這位維也納作曲家居然極少繼承貝多芬的音樂語言?其實,馬勒就繼承了不少貝多芬這種音樂語言,可見是史特勞斯自行選擇了放棄這種音樂語言。
我的個人極為主觀的立場是:就古典音樂的純粹音樂美感而言,上述音樂語言就是我私人認為古典音樂中最偉大的『黃金比例』;無論什麼音樂家搞出這種音樂,都是『純粹型式』上最好聽的音樂,到目前為止沒有例外;這是我目前的主觀判準。
於是,回到《唐‧吉訶德》交響詩。很明顯的,史特勞斯遠比布拉姆斯更放棄了我上述主觀判準的純粹美感之古典音樂語言,轉而走向鮮明的戲劇性。用一個旋律或一種樂器、甚至一種音色,來代表某個故事角色,是非常素樸的戲劇手法。在這種音樂中,《文學》大於《音樂》。在我個人看來,這種音樂當然遠比 3B2T 和法派傳統要容易入門太多了!因為古典音樂本來就是『閱讀的』,如此強烈結合文學與戲劇,當然容易閱讀多了。
這種情況下,史特勞斯如何成為偉大的古典音樂家而不是一個平凡的電影配樂者?
於是在欣賞過程中發現(這是由陳韻琳女士首先提出的):史特勞斯透過他的音樂語言,重新改寫《唐吉訶德》故事;原先是嘲笑幻想騎士的追憶時代之故事,但是史特勞斯在本音樂所有『唐吉訶德』出現的樂段,通通加上強烈的英雄壯麗甚至英雄淒涼感受,導致這個故事被史特勞斯詮釋成『同情理解理想主義者』的新故事。這是史特勞斯成為偉大古典音樂家之第一步:發揮前人所未見的音樂之人文精神。
第二步當然就是,這麼多不同旋律線條、不同樂器音色,要如何整合在一起而誘發出音樂美感?在我聽來,史特勞斯明顯『突顯單一樂器的獨奏音色』而不是『突顯多隻樂器的合奏音色』。所以他用了很多作曲技巧讓樂器獨奏的出現變得非常合理而動聽,這是他獨到之處,也一定有人很欣賞這一點,我也能理解這是卡拉揚詮釋史特勞斯很獨到的事實:因為卡拉揚只會『讓很多樂器變成一隻樂器來獨奏』而不善長『讓很多樂器一起合奏』,這種特質太適合史特勞斯這首音樂給我的聽感了。不過,當然了,這不是我現在的喜好方向。
我聽音樂是非常的好惡分明,但是我會詳細說明所好為何、所惡為何;所以只看結論而沒有看我的推論過程,那我的結論一定是很垃圾的垃圾,因為我的音樂理解都是表現在『推論過程』。
據上述而論,我很確定一定有人可以讓這首音樂從史特勞斯的『新唐吉訶德』還原成『舊唐吉訶德』;因為史特勞斯這種走向的音樂,至少就我聽到的這首音樂而論,要把大提琴獨奏的《唐吉訶德》主題表現地像小丑一樣逗趣,實在輕而易舉!
而肯培的版本中幾個壯麗的樂團合奏樂段,我也聽的出來:人文精神走向不同的指揮家,一樣可以輕易把它變成帕帕吉諾式的鬧劇。我聽的史特勞斯不多,不知道史特勞斯的演奏傳統中,肯培這種詮釋是不是指揮大家的公約數?
使用我現在的音樂美學『音、樂分立』之講法,史特勞斯的音樂明顯偏向『樂』大於『音』,音樂欣賞者容易偏好重視『詮釋』而不去注意演奏本身的水準。果然,在當天NSO的表現中,壓軸的《唐吉訶德》是當天三首音樂裡合奏技巧最佳的表演,但是指揮家井上道義的『詮釋』與肯培相差很大,造成當天一起去音樂會的朋友反而對《唐吉訶德》多所批評、嫌詮釋不夠好.......
由此看來,不只是音樂欣賞存在著『音、樂分立』的現象,音樂本身恐怕也決定了偏好。
蘇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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